放射治疗,简称放疗,是治疗恶性肿瘤的三大主要手段之一。然而,许多人对放疗的认知仍停留在“辅助治疗”的层面。
今天,我们就为您揭开放疗的神秘面纱,了解它在不同恶性肿瘤治疗中的关键作用。
放疗的分类有哪些
在抗肿瘤治疗中,大约有70%的患者需要在其病程的不同阶段接受放疗。根据放疗的具体目标,可细分为:
▶ 单纯根治放疗
以治愈肿瘤为最终目标,旨在彻底消灭肿瘤细胞。
▶ 姑息放疗
以缓解症状、改善生活质量为目标,而非治愈疾病。
▶ 综合治疗
在肿瘤的综合治疗中,可分为与外科配合的术前、术中和术后放疗;与化疗科配合的化疗前、化疗中及化疗后放疗;以及放疗、手术和化疗三者配合的综合治疗。
对于一些处于早期阶段的恶性肿瘤,如鼻咽癌、宫颈癌、声带癌、霍奇金淋巴瘤和皮肤癌等,单独使用放疗便能实现很高的治愈率。值得注意的是,对于食管癌、非小细胞肺癌、前列腺癌以及舌癌等恶性肿瘤,在早期阶段使用放疗后,其5年生存率可与手术治疗相媲美,同时在功能保留和美容效果方面也较为令人满意。
而对于一些处于中晚期阶段、存在手术禁忌条件、不能或不愿接受手术的肿瘤患者,放疗也能为其提供重要治疗选择,并帮助其取得较好的疗效,如肺癌、胰腺癌、骨转移瘤等。
放疗在各类恶性肿瘤治疗中的应用
▶ 头颈部肿瘤
如鼻咽癌、声带癌(早期)患者建议首选放疗;其他肿瘤患者可选用放疗联合手术的综合治疗或单纯根治放疗。
▶ 胸部肿瘤
如食管癌(中晚期)、肺癌患者可选用单纯根治放疗或放疗联合手术的综合治疗;肺小细胞未分化癌患者可选择放疗联合化疗的综合治疗;早期非小细胞肺癌患者也可以通过放疗达到手术同等的效果。
▶ 淋巴系统肿瘤
如霍奇金淋巴瘤(Ⅰ、Ⅱ、ⅢA期)患者推荐可以放疗为主,ⅢB、Ⅳ期患者可以化疗为主,并配合局部放疗;非霍奇金淋巴瘤(Ⅰ、Ⅱ期)患者可以放疗为主,Ⅲ、Ⅳ期可以化疗为主,或可配合局部放疗。
▶ 泌尿生殖系统肿瘤
多数以手术治疗为主,或术后辅以放疗;睾丸精原细胞瘤患者可以放疗为主。
▶ 妇科肿瘤
如宫颈癌患者可以放疗为主;子宫内膜癌、卵巢癌患者可选择放疗联合手术的综合治疗,而后者也可选择放疗联合化疗的综合治疗。
▶ 消化系统肿瘤
如胰腺癌、胆道癌患者可以选择放疗;直肠癌患者可选用放疗联合手术的综合治疗或姑息放疗。
▶ 骨肿瘤
骨肉瘤患者可以手术治疗为主,同时配合放、化疗可提高疗效;骨网织细胞肉瘤、尤文氏瘤患者可以放疗为主,并配合化疗的综合治疗;骨转移瘤患者可选择止痛放疗。
▶ 神经系统肿瘤
大多数颅内原发性肿瘤患者可在术后选择放疗;髓母细胞瘤、室管膜母细胞瘤及生殖细胞瘤患者尚需采用全中枢神经系统照射;颅内转移瘤患者若需要姑息治疗也建议首选放疗。
▶ 皮肤软组织肿瘤
若患者处于早期阶段,那么选择放疗或手术治疗的效果相当;若患者处于晚期阶段,可选用放疗或配合手术的综合治疗。黑色素瘤、软组织肉瘤患者可以手术治疗为主,术后辅以放、化疗的综合治疗可提高疗效。
▶ 乳腺癌
若患者处于早期阶段,可选择小型手术加单纯根治放疗,这种治疗方式在保持与根治性手术相当疗效的同时,还能有效保留乳房的外观及功能;若患者处于中期阶段,可在术后辅以放、化疗,以提高局部控制效果;若患者处于晚期阶段,可在术前选用放疗或放疗联合化疗的综合治疗。
▶ 某些良性疾病
如表皮的血管瘤、经久不愈的湿疹、皮肤瘢痕疙瘩、神经性皮炎等,可选择放疗。
放疗既是早期肿瘤的“根治利器”,也是中晚期患者的“生存希望”,更是多学科治疗的“核心纽带”。它让许多患者免受手术之苦,让晚期患者重获生活质量,甚至为不可治愈的疾病提供长期带瘤生存的可能。
如果您还有其他关于放疗的相关问题,欢迎随时咨询我们的医生。